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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称香港产品产地来源证拟由香港负责签发

2003年08月14日 10:07

  中新网8月14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与内地在蹉商CEPA的具体内容时,已建议按香港现行机制来签发产地来源证,即由香港方面负责。

  根据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容,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将有二百七十三个税目的香港原产地货物,可享有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的优惠。

  至于何谓香港原产地货物,是指在香港加工附加值为百分之三十的产品,而下一步,将涉及到由谁来发出产地来源证。

  香港的产地来源证目前由工业贸易署及以下五个商会签发,包括: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总商会及香港印度商会。按照港方的建议,在CEPA生效后,继续由上述六个机构签发产地来源证。

  根据内地与香港在六月底签署的CEPA,为保证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实施,双方决定加强和扩大行政互助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制订和实施严格的原产地证签发程序,建立核查监管机制,实行双方发证和监管机关联网、电子数据交换等措施。

 
编辑:林华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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