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个人结算账户按活期计息 与储蓄账户可相互转账

2003年08月23日 19:16

  中新网8月23日电 这几天,央行出台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引起了广大储户的注意。据北京晚报报道,随着9月1日的临近,各家银行也在加紧制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细则。

  储户不必忙着改账户

  中行北京分行零售业务处经理提醒储户,按照央行规定:从9月1日到年底前,将是一个过渡期,这期间对储户账户要求并不十分严格。而且对于那些工资户,只要公司与中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协议,这些账户会被自动转成结算账户,而无须储户一一来银行办理。

  根据央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解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在银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活期存款账户。个人结算账户含有储蓄功能,可以存、取、转账,其未来发展趋势是成为“个人综合性理财账户”。

  结算账户按活期计息

  以往大家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会因储户的要求而分为定期、活期账户,而且会按照不同标准计息,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后,账户里的钱是不是也会像信用卡账户那样不计算利息?这位经理解释说,个人开立的结算账户也可以像储蓄账户那样存钱、取钱,而且按照活期利息计息。

  据了解,将个人储蓄和结算账户分开管理,眼下对储户来说并没有多大的改变,而这对人们日后的信用消费倒是有一定影响。

  两个账户可互相转账

  中行北京分行解释说,个人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并非井水不犯河水,两个账户可以通过银行储蓄柜台、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相互转账。

  对于如何办理结算账户,中行的初步设想是:对于9月1日前已开立的借记卡及其所勾连的所有活期账户、个人支票户、办理批量代收费业务和消费信贷还款业务的账户,将会被统一自动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只要储户下一次来银行办理业务时填写一张确认书就可以了。

  而9月1日后新开立的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均视为储蓄账户。新开个人结算账户均需开立借记卡或个人支票,并办理个人结算户开户手续。(马佳)

 
编辑:闻育旻
  打印稿件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