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消协:网络消费投诉增幅居首上半年已达266.8%

2003年08月31日 17:31

  中新网8月31日电 网上商品质量欠佳,免费信箱最终变收费,宽带网让人难“宽心”,网络短信服务不透明……今年上半年,全国涉及互联网的投诉增幅达到266.8%

  据北京晚报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30日公布,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1万余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4%。其中,受理网络服务投诉906件,有470件涉及质量和价格问题,超过投诉量一半以上。上半年服务投诉增幅居前8位的分别是:互联网、教育培训、咨询中介、电信、洗衣业、交通运输、医疗、美容美发洗浴。商品投诉增幅居前8位的是:卫生用品、药品、医疗辅助用品、移动电话、保健用品、计算机、汽车、房屋等。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利用互联网购物和接受服务,今年上半年网上交易异常活跃。但一些经营者利用虚拟的环境暗设陷阱,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一些消费者反映在网上购买的商品质量无保障:有的食品过了保质期,VCD盘放不出声音,订购的化妆品是伪劣产品,工艺品与网页显示的相差甚远。一些网站还自定违法的“三包”条款,声明存在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免费信箱也暗藏消费陷阱。一些网站以醒目的“免费”申请信箱为招牌,当免费信箱申请完毕后才被告知免费期仅为几个月,免费期满后,若消费者不申请取消,就视为默认接受它的有偿服务。

  还有的网站利用下载手机铃声强制消费。而消费者的手机号码一旦输进去,大量无法拒绝的短信息就会不断发来,迫使你消费。消费者若想终止这一服务,要么无法查到退出的路径,要么即使知道了退出程序,也要通过复杂的手续才能完成。

  当出现纠纷之后,“精明”的网站往往利用格式声明规避责任,拒绝赔偿。这种格式声明宣称:“凡在本网发布的商品信息均由销售商来负责,遇到诸如商品质量,发货延迟、退换货等争议和纠纷,请您直接与销售商协商解决。”中消协认为,这是明显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网站提供商品信息的同时享有利益分成,应有义务对其向社会发布商业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说,以往消费者对服务不满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医疗、邮电、美容等行业,互联网“后来居上”,与人们在网上进行商务、休闲活动增多密切相关。建议有关部门应严把市场准入审查关,尽早以法律形式确定网络等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服务标准;对不具备资质、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服务业经营者,应及时采取行政制裁措施;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杨滨)

 
编辑:秦欣
  打印稿件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