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日电 目前,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已有29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多数市(地)县(区)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负责对未成年人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报道称,12年来,中国未成年人的受教育状况明显改善。与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前相比,到2002年底,我国小学入学率由96.8%提高到了98.6%,初中入学率由69.7%提高到了90%,高中入学率由28.4%提高到了42.8%。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总规模已达18844.14万人,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人口覆盖率已由1998年的73%提高到了91.22%。国家在“九五”期间设立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国家专项经费连同各省的配套资金共投入209亿元,显著改善了我国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国家设立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助学金”,每年使100多万名因家庭困难面临失学的未成年人得到了资助。
但报道也指出,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社会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令人担忧;家庭教育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身体发育轻心里健康的倾向,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子女教育保护问题比较突出;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问题比较严重;校园及其周边仍存在许多不安全的因素;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依然较高,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一些地方还不尽如人意等。(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