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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明确救助范围:被盗被骗被抢不在救助之列

2003年09月01日 16:08

  中新网9月1日电 身无分文该不该救助?未成年人擅自离开救助站怎么办?大街上发现危重病人是不是该立即进行救助?这些问题让救助管理站头痛。《法制日报》报道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日前明确了救助范围:被盗被骗被抢不在救助之列。

  哈尔滨市救助站开展工作近一个月来,已救助了111人。据哈尔滨市救助站站长王国荣介绍说,在哈市救助站挂牌的第一天,第一位被救助者就是被偷窃人员。在目前已救助的111人中,以被偷、被盗、被骗等理由前来求助的共有5人,占受助人员的4.7%。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这些以被偷被盗等理由前来求助的人员,如果不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应予以救助。

  在被救助者中,未成年人共有33人,占有相当比例。许多未成年人被救助后擅自离站或要求离站,也让救助站颇为困扰。若不放人,违反了救助自愿原则;若放人,离站后出现意外,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又是问题。对此,哈市救助站给未成年人及其他无完全民事行为人提供了特殊的监护措施,单独辟出一个监护区,进行特殊监护。(卢军、郭毅)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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