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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警惕非法保险以境外机构之名骗人

2003年09月02日 09:59

  中新社北京九月一日电(记者李鹏)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公告提醒说:任何境外机构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未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设立合法营业机构,在中国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均属违法,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

  据悉,近期有人以境外商业机构的名义,在国内部分地区销售所谓的“XX保险基金”或“XX保险契约”,甚至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手段组织培训并发展销售人员,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进行保险欺诈活动。

  中国保监会表示,消费者应当购买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有合法营业机构的保险公司的产品,应当购买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并且应当核实推销人员具有合法的展业资格。消费者如发现有人非法从事保险活动,应尽快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举报。

  另外,中国保监会还发布公告提醒说,人身保险投保人应正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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