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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支持港府撤23条立法草案:举措明智利民福祉

2003年09月06日 10:07

  中新网9月6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昨天表示,为消除社会对23条立法的疑虑,决定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重新检讨有关立法工作。今日香港媒体纷纷发表社评,对香港特区政府的决定表示支持。

  香港《大公报》今日发表题为《全力搞好经济争取早日立法》社评,文章认为当前香港各界需要集中精力,抓住中央提供的机遇,全力搞好经济。

  文章认为,在昨天的有关宣布中,董特首强调了三点,一是为二十三条立法是特区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对此社会已形成原则性共识;二是市民大众尚有疑虑,因此撤回草案,另设专组,重新检讨,再行咨询,最终完成立法;三是当前需要社会、政府、各阶层市民和工商界集中精力,抓住中央提供的机遇,全力搞好经济。

  文章表示,特首在发言中指出这一点在社会上已经形成“原则性共识”,说法是正确的。尽管在立法过程中出现过不少争议和忧虑,总体上香港市民并不反对二十三条立法,对此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

  文章认为,要落实二十三条立法目前仍有一定的难度,政府需要为此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社会上可能仍有争论,乱港政客因此也会仍有可乘之机;但是,另一方面,时不我予、机不可失,中央为支持香港经济复苏送来的“更紧贸安排”、内地居民“个人游”等一份又一份厚礼,正在发挥巨大的作用,经济复苏转型已现曙光,

  文章最后认为,当前先把“条例草案”撤回,全社会包括政府、市民和业界加强团结、上下一心,集中全力推经济,日后又何愁没有立法的机会,而且经济好了,社会融洽了,市民怨气消了,只会为二十三条立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香港文汇报今日社评《正面持平看待撤回草案》,文章指出,香港特区政府只是撤回草案,并非放弃立法。这样做,既是为了集中精力发展经济,纾解民困,也是为了有足够的时间重新检讨有关立法工作,向社会各界作充分咨询,更好地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

  文章还指出,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是香港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也是市民应尽的公民义务。完成有关立法,不仅是国家利益所在,也是维护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需要。

  文章认为,在香港这个多元化的社会里,对政府撤回草案有不同的议论和看法,并不奇怪。但我们应该看到,政府的举措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符合港人的利益和福祉。对此,大家应该有一个持平的、正面的态度。

  文章表示,尽管在二十三条立法问题上产生过许多争论,但已经成为过去。既然特区政府已经撤回草案,持有各种不同意见的人士和团体应以大局为重,不要再纠缠于过往的争论,而应该集中精力搞经济,抓住更紧密经贸安排的机遇,充分利用中央支持香港的各项措施,推动香港的经济复苏,实现经济转型。这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和利益所在。

  香港文汇报今日还编发了英文《中国日报》(香港版)今天发表社论《把握机遇全力振兴经济》

  文章指出,对于基本法第23条立法,在先前一阶段的咨询中,社会已形成原则性共识,各界都认同23条立法是关系维护国家安全的大事,是香港市民和特区政府不可以推卸的宪制责任,是维系香港与内地良好关系的要素。

  文章表示,香港社会目前的主流民意,是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集中精力推动复苏和改善民生。董建华也积极响应市民诉求,转变施政理念和作风,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振兴经济的意见,努力把握目前经济出现曙光的难得机会,积极配合中央挺港的一系列措施,确保经济继续复苏。

  文章指出,香港必须抓紧内地加入WTO的几年过渡期,以及在二○一○年中国与东盟国家“十加一”自由贸易区协议生效之前,充分利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带来的契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形成一系列新的产业优势,为市民创造更多财富和职位。

  文章最后表示,董建华决定撤回国安条例草案,以便集中精力搞好经济,是十分明智并符合港人福祉的决定。

 
编辑:林华俤

相关报道:香港各界普遍支持特区政府撤回国安条例草案 (2003-09-05 20:01:40)
          董建华就撤回国安立法条例草案回答媒体提问情况 (2003-09-05 15:29:48)
          组图:董建华宣布撤回国安立法条文条例草案 (2003-09-05 15:22:47)
          详讯:董建华宣布撤回国安立法条文条例草案 (2003-09-05 14:19:48)
          董建华宣布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 (2003-09-05 13: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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