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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纠纷二审 法庭奏响船歌

2003年09月09日 20:12

  中新网9月9日电 今天上午,《乌苏里船歌》在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庭上响起。据北京晚报报道,“全国首例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纠纷”———《乌苏里船歌》案二审今天开庭审理。

  在一审中败诉的著名歌唱家郭颂今天并未出庭,他的代理律师对原审采纳的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双方就此展开辩论。

  郭颂一方认为,《乌苏里船歌》是否抄袭不应交由音乐著作权协会鉴定,因为该协会只是音乐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机构,不具备学术鉴定能力,不是专业的、法定的、权威的鉴定机构。郭颂的律师表示,该协会会长吴祖强、常务理事徐沛东、赵季平都出具了证词,表示对一审法院委托音乐著作权协会鉴定一事不知情,也没有参与推荐鉴定人选和鉴定结论的讨论。

  赫哲族四排乡人民政府则表示,委托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由郭颂主动提出的,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经协商选定鉴定单位合理合法。而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相关事务只交由相关人员负责,一部分常务理事不知情很正常。其代理律师同时纠正,吴祖强只是协会名誉会长,会长另有其人。

  法庭随后当庭播放了《乌苏里船歌》和赫哲族民歌《想情郎》、《狩猎的哥哥回来了》,双方逐段逐句地进行了比较。(记者邱伟)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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