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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紧急通知:严防SARS疫情传入中国

2003年09月10日 17:15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日电(记者刘长忠)国家质检总局今天下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密切关注境外SARS疫情动态,继续坚持监测制度,防止SARS传入中国。

  通知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加强疫情收集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对来自SARS疫区的旅客要加强检疫查验和疾病监测,发现有SARS相关症状者,要按预案要求,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对前往疫区的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宣传和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通知强调,各检验检疫局要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科学规范非典型肺炎防治措施的通知>(第十二号)的通知》,继续坚持“体温检测、健康申报、医学巡查、病人控制、通风消毒、疫情报告、自身防护、宣传教育”等八项制度,做到五个不漏:对所有出入境人员填写《出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一个不漏:测量体温一个不漏;体温在三十八摄氏度以上,或者体温低于三十八摄氏度伴有干咳、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要及时送医院一个不漏;每天准确上报《出入境人员SARS卫生检疫日报表》一个不漏;收验保管《出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数量一个不漏。

  据了解,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自今年上半年SARS疫情爆发以来,一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措施和要求,对出入境旅客进行SARS疫情的监测工作。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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