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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剽窃出书 蒲松龄作品在美国被侵权近百年

2003年09月16日 08:08

  中新网9月16日电 “蒲松龄作品被美国一家出版公司侵权近百年,我无法接受,因此,要为蒲松龄先生讨一个公道。”中国青年报今天报道称, 9月13日,在济南召开的蒲松龄作品权益保障座谈会上,山东省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邱勋说,自己在赴美探亲期间,发现美国大学学会出版公司出版的已畅销近百年的“少男少女丛书”,剽窃了蒲松龄两篇作品。

  他说,美国大学学会出版公司专门从事文化教育读物的出版,是美国资深出版部门。该公司于1909年出版了“少年文库”,1912年改名为“THE BOOKSHELF FOR BOYS&GIRLS”(“少男少女丛书”)。“我见到的1970年版已是第20次印刷。美国一代代少男少女都读过此书,近百年畅销不衰。”

  邱勋在翻阅此丛书第三卷《FOLK AND FAIRY TALES(童话故事卷)》时发现了蒲松龄的两篇著作。该卷包括世界各国著名童话故事89篇,其中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均注明了原作者,但这两篇配有华人形象插图的故事,著作者名字却是“Frances Carpenter”。

  其中一篇是《The Wonderful Pear Tree》(《奇妙的梨树》)。自小就听母亲讲聊斋故事的邱勋说,这篇作品,故事、人物、主要情节和细节,与蒲松龄的《种梨》(参看上海古籍出版社“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1979年版上卷第15页)完全相同。只是个别字句稍有不同。邱勋认为,这是由于译者对中国国情不够了解和文学修养欠佳出现的翻译上的不足和失误。

  另一篇叫《The Maid in the Mirror》(《镜中少女》)。邱勋说,它是从《凤仙》(见上海古籍出版社“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1979年版下卷第509页)中挖出一段重要情节,独立成篇。而美国出版物中,连人物名字也未改。

  这两文篇末都有一单词:Adapted(改编)。邱勋说:“改编的作品应该注明原作者,否则即构成侵权。”

  邱勋先生的发现引起中国学界高度重视。座谈会上,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蒲松龄研究专家马瑞芳说,早在19世纪初,《聊斋志异》就有了美国传教士卫三畏的翻译本。现在《聊斋志异》的外文读本有20余种。像美国这家出版公司公开剽窃《聊斋志异》作品近百年的事实还很罕见。

  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现代出版研究所所长萧东发则认为,百年前中国国势羸弱,以致遭侵权行为至今仍在延续,中国学者应该对美国大学学会提出要求,彼此互相尊重版权。

  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吴义勤认为,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文学界存在着一种文化自卑感,以致忽略了自身文化被伤害,甚至有作家对盗版还存有窃喜。蒲松龄事件不是孤立的,某种程度上,文化自卑会引发这样的问题。

  著名作家、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张炜说,现在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严密的版权意识,我们在为古人维权时,也要反思自己如何对待创造,因为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维护人的尊严的道德问题,最终呈现为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准。

  据了解,目前对Frances Carpenter是何许人的调查已有了很大进展。蒲松龄的后代也已知晓此事,相关维权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郑燕峰)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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