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在宪报刊登《2003年飞机乘客离境税条例(修订附表2)令》,订明使用新的跨境渡轮服务抵达香港机场的过境乘客,将获豁免缴交飞机乘客离境税。有关安排会于命令刊宪日即日生效。
这项豁免安排是为了配合香港国际机场的跨境客运渡轮码头在下星期一(九月二十九日)的启用,届时来自澳门及某些内地港口的乘客可选择乘坐跨境渡轮抵达香港国际机场,再转乘飞机离港。
香港政府发言人说:“根据现行《飞机乘客离境税条例》,直接过境乘客及转机过境乘客,均可获豁免缴交飞机乘客离境税;为贯彻此项政策,政府亦豁免使用跨境渡轮服务抵达香港机场的过境乘客飞机乘客离境税。”
发言人补充说:“这安排可为内地及澳门的乘客提供方便,并鼓励他们使用香港国际机场,这样有助香港发展为区内及国际航空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