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1天71人中毒 河南汝阳五天四夜侦破特大投毒案

2003年10月07日 08:45


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中新网10月7日电 10月1日,位于豫西伏牛山深处的河南省汝阳县发生了一起特大投毒案件。县城6万居民饮水的水源——自来水公司高位蓄水池被人投入了农药。短短1天时间,就有71人中毒,其中46人被送到了医院。

  经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连续五天四夜的奋力攻坚,细密排查,解疑析踪,这起备受关注的“10·1”特大投毒案于10月5日晚胜利告破,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汝阳县城重新恢复了宁静,县城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情绪稳定。

  10月1日7时过后,汝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多名居民报警称:“家中的自来水里有农药气味”。接报后,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刑警大队赶赴现场,同时向县局领导、洛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委、县政府报告。正在外地招商引资的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闻讯迅速赶回。在县委、县政府的协调下,公安、卫生、防疫、自来水公司立即围绕自来水供应系统展开调查。

  上午10时52分,经县防疫站抽样化验,自来水消毒剂浓度不超标,怀疑有人投毒。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县城西自来水公司高位蓄水池内有农药味,后经洛阳市公安局刑科所鉴定:毒物为农药“3911”,学名甲伴磷。汝阳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采取紧急措施,自来水公司停止县城供水,在电视上发布禁止人、畜用水公告,同时供水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迅速对被污染的高位蓄水池采取排毒、消毒措施。洛阳市公安局向全市通报了汝阳“10·1”特大投毒案有关情况,并向全市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以此为鉴,加强安全检查,对经营农药、剧毒化学物品的单位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大力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剧毒化学物品。

  此案发生在国庆节期间,犯罪分子将城市公共用水作为侵害目标,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汝阳县公安局全体干警立即取消休假,迅速返回工作岗位。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小选带领30余名技侦人员赶赴现场指导该案的侦破工作。截至10月4日,经过医务人员的精心治疗,71名中毒人员全部康复出院,县城自来水系统已全部恢复供水,全城人心趋于稳定。

  但是,案情不明朗,坏人没落网,坐镇汝阳指挥的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张太学心头像压了块石头,他有句经常挂在嘴边上的话:“破案离不开人民群众。公安机关只有一双眼睛,人民群众有成千上万双眼睛。”参战的300多名干警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大家走村串户,深入厂矿企业,向群众问计。汝阳县公安局还通过电视台发布奖励现金2万元的悬赏公告。

  10月4日下午,专案指挥部组织召开了由县城及周围村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居民委员会委员、“快网”建设信息员参加的会议,要求他们充分发挥治安积极分子的带头作用,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线索。4日晚上,专案指挥部又把县城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医院等保卫干部请到一起,开“诸葛亮会议”,让大家开动脑筋,献计献策。

  10月5日上午10时,专案指挥组接信息员举报:城关镇西街村三组的曹前进10天前曾购买大量农药,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立即围绕该线索进行调查,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当天下午将曹前进及妻子蔡会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过两个小时的斗智斗勇,二人在大量证据面前对投毒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调查,曹前进,现年27岁,1996年从县液压机械厂下岗后一直无所事事,今年7月开始与妻子在县城教育局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做纯水机生意,但生意一直不好。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诱使群众购买据说能过滤农药的纯水机,曹前进心生邪念,于9月22日到洛阳关林市场买回一箱“3911”农药,计6.6公斤,于9月30日晚10时许,趁天黑雨大,向自来水公司高位蓄水池投放了5.38公斤。投毒后,曹前进为了掩盖其伤天害理的罪行,又耍了许多阴谋手段。但欲盖弥彰,最终还是露出了狐狸尾巴。(来源:新华网作者:顾月忠王颂)

 
编辑:闻育旻
  打印稿件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