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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考核县市领导基础教育职责 两年不合格黄牌

2003年10月07日 09:43

  中新网10月7日电 信息时报报道说,广东省教育厅透露,广东将对全省各县(市、区)及中山市、东莞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基础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黄牌警告。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将给予表彰奖励。

  据了解,广东将建立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督导制度,考核指标共有15条,重点是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落实情况,内容主要包括镇教办撤销工作、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教师工资发放、师资队伍配备水平和管理、中小学书杂费管理和使用、“普九、普高”水平、中小学优质学位的比例、英语和计算机教育普及水平等八个方面。在具体内容上,按分类指导原则,把全省分为三种类型地区,不同类型地区在某些指标的要求上有所侧重,有所不同。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即优秀、合格、不合格,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汤南岳峤霆)

  考核不合格的四种情况

  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只能评为“不合格”等次:一是学杂费被截留、克扣、挪用或被错位使用的;

  二是教职工工资没有实行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的;

  三是当年有新拖欠教师工资的;四是税费改革后,县财政安排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经费中,安排给教育的经费达不到税改前水平的。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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