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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居民领取低保金人数截止8月达2100多万

2003年10月09日 06:53

  中新社北京十月八日电(记者张希敏)中国民政部官员今天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截止今年八月,中国城市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数为二千一百多万人。

  民政部官员说,一九九九年中国颁布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尽可能做到应保尽保,有效地保障了贫困人员尤其是特困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该官员说,今年一至八月,全国最低生活保障金总支出已达九十五点一亿元人民币,全国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为五十五元。

  该官员介绍,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主要分布在东北、中西部、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矿山较多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省,低保人数都超过一百万人;河北、山西、内蒙、山东、重庆、云南、陕西等省,低保人数超过五十万人。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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