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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业界:大陆广告获准入台为台湾市场带来活水

2003年10月11日 10:30

  中新社香港十月十日电台北消息:九日三读通过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开放大陆物品、劳务等可在台湾做广告,将为岛内广告代理、媒体业在不景气中,添加一道财源,预期啤酒、家电、食品及房地产类广告最热门。

  过去台湾未禁播大陆广告时,诸如大陆来的“洽洽瓜子”、“青岛啤酒”等,藉广告的高曝光率,抢攻不少市场占有率;但今年四月台湾当局以有人检举为名,禁播所有大陆产品广告。

  今年四月遭禁播的“青岛啤酒”广告,已打算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通过后,重拍新的电视、平面媒体广告,并密集播出,以弥补半年来无法曝光的损失。

   目前人在北京的智得沟通公司董事长沈吕白指出,这不但是台湾广告业的大好消息,也将令媒体业的广告托播业务增多。他认为,大陆商品到台湾必须做好行销,第一步即是广告,提升产品和品牌形象,并拉近与台湾消费者间的距离。

  由于看好大陆来台登广告的商机庞大,台湾不少媒体早就鸭子划水,在大陆设有办事处或寻找合作的广告代理商,准备抢攻这块新兴的广告市场大饼。

  《天下》杂志总监梁晓华说,媒体可以开发的大陆广告,早年是大陆招商广告,近期需求最大的是房地产广告,此外,大陆产品与旅游商机相关的商品与服务广告都是潜在商机。

  《远见》杂志广告协理马素珍认为,台湾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原本就应该抛弃政治包袱,加速开放;大陆商品一旦在台上广告,未来可能会牵动台湾消费市场品牌重新洗牌,竞争更激烈,可望把广告市场的大饼再做大。

  听到大陆房地产广告可以顺利在台露脸,房地产业人士都很兴奋,认为可以脱离被罚的阴影,取得合法地位,使得更多房地产代销业投入其中。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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