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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反思市委书记阅兵闹剧 解析李兴民兴衰历程

2003年10月14日 08:13

  中新网10月14日电 缘于五花八门的原因被撤职查办的官员成千上万,但像安徽省亳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兴民这样一夜暴得“大名”者,还真罕见得很。中国青年报今天刊出分析文章称,李兴民之所以能在众多垮台官员中成为“出类拔萃”的另类,根本原因在于他的做派另类得“出类拔萃”。

  文章认为,一个小小的县级市市委书记,为庆贺自己“荣登书记宝座”,竟敢耗资200万元人民币搞所谓大“阅兵”。他命令全城戒严、交通中断、学校停课,自己站在敞篷汽车上,人模狗样地向列队肃立的司法系统干警、土地税务工商干部、中小学生频频挥手,扯开嗓子大喊“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并志得意满地接受“首长好,首长辛苦了”的欢呼。面对着这么一种比任何一位才能出众的作家、戏剧家创作的荒诞小说、荒诞戏剧还要离奇古怪的荒诞现实,我们真是无话可说。尽管权令智昏的情况见过一些,也听说过一些,可纵观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横览神州广袤大地,像李兴民这样“昏”得如此登峰造极又如此低俗丑陋的角色,你到哪儿去找第二个?

  文章作者指出,李兴民丑事曝光,立即成为众矢之的,我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有媒体在转发这条消息时用“原安徽亳州市委书记为庆升官大‘阅兵’被审查”这么一行字来作标题,却是大错特错了。媒体首发的新闻说得很清楚:“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2003年6月1日,涉嫌经济犯罪的安徽省宿州市原副市长、原亳州(县级市)市委书记李兴民及妻子被纪检专案组立案审查。”李兴民搞大“阅兵”是1997年2月18日的事,这以后直到前不久被立案审查,在长达六年多的时间里,他不但不曾因这件丑事受到追究,而且还在1998年10月官升一级,当上了宿州市副市长。是有关部门对李兴民的丑行一无所知吗?好像不可能。

  大“阅兵”是大张旗鼓公开进行的,事后亳州市的电视报纸均做了充分报道;况且,对这么一桩“新鲜”事,老百姓街谈巷议,其传播功能怕是比媒体还大。看来,我们只好认为,是负有对李兴民进行监督、考察重任的那么一些部门里的一些人,他们或者不把李兴民的大“阅兵”视为问题,或者仅仅把这件事视为不影响对这个人继续使用和进一步提拔的小问题。李兴民的丑行尽管一经披露即令所有智商正常的人大感惊诧和厌恶,但却历经六年才因此人涉嫌经济犯罪被“拔出萝卜带出泥”而大白于天下,原因无疑是在于此。

  文章指出,应该承认,在现行的有关法规中,好像找不到对李兴民的这种行为进行处理的具体条款,但这不应影响我们在面对此种行为时的是非判断能力。“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登上亳州市市委书记位置的李兴民,所干的第一件“大事”居然是挥霍纳税人的大量钱财来满足自己龌龊的低级趣味,其境界之低明眼人一看便知。如此角色竟然安居官位且继续高升,这不能不让人深思。

  让人深思的还有李兴民其人一次又一次的上台经历。据新华网安徽频道所发的新闻称,李兴民长于“投机取巧”,他在官场的起根发苗之举便是“谎称与县委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李某是叔侄关系”。李兴民此举固然让人唾弃,但此人甫一出手便有斩获,如愿以偿地“被提拔为副区长”。面对如此现实,那些帮助李兴民这样的钻营小人阴谋得逞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是不是更应该受到严厉的指责,甚或须认真追究一下他们的责任呢?这以后,李兴民又投靠了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此人已因涉嫌重大经济犯罪垮台),在王的关照下,他一路绿灯地在亳州市沿着副市长、常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的轨迹走了下去。上面的一个坏官员可以让下面的一个投靠自己的坏官员不受阻碍地步步升迁,就算这是个案,但它对民主集中制和干部管理使用制度的粗暴践踏,也足以让人触目惊心。

  文章最后指出,李兴民亳州大“阅兵”是一个大笑话、一桩大丑闻,但我们却绝不可以只把它当成笑话和丑闻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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