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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对港商解释开放五种增值电信业务实施细则

2003年10月21日 06:44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日电(记者刘育英)信息产业部的多名高层官员今天在此间介绍了香港开放五项电信业务的实施细则,听众是包括电讯盈科、和记等知名运营商的香港电信业人士,有近四十人。

  这五项业务是今年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中的内容,十月一日宣布对香港开放,它们分别是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都是主流增值电信业务,在内地发展非常快。

  香港人口总数只有六百七十多万,却有六家移动运营商,激烈的竞争各家运营商都处于维持水平,而内地的移动市场增长快于香港,到今年已经有两亿四千多万用户,开放这五项业务给香港电信企业带来新的商机。

  而且,这次对香港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时间,比中国入世时所承诺的关于电信业开放的时间表还要早一年。从业务范围讲,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呼叫中心业务是中国入世承诺中所没有的业务。从地域上讲,中国入世时承诺电信业开放限于内地十五个城市,而此次对香港开放电信增值业务地域没有限制。

  这些特殊之处引起香港电信界人士的投资热情,他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具体的政策和法规。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在和信产部磋商后组成香港电信界代表团,由副秘书长黎陈芷娟女士率领,参加此次的电信政策说明会。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张春林司长介绍说,香港服务提供者在中国内地开展这五项业务,需先与内地一家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港方拥有股权不能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经营跨省业务,注册资本需在一千万元以上人民币,如果是经营省内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需要一百万元人民币。

  信产部法规司蒋耀平司长介绍了合资公司申请电信业务的审批过程和所需遵循的法律。会上还专门安排了时间和人员回答香港电信业人士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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