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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女子溺毙案两周后宣判 大陆媒体将到庭旁听

2003年11月04日 08:46

  中新网11月4日电 台湾苗栗“地院”3日继续开庭审理了轰动一时的6名大陆私渡女子溺毙案,大陆女子姜金丽出庭指证蛇头王中兴、柯清松强行推同船大陆女子入海,但王中兴却称当时情况不可能推人。据了解,中央电视台等五家大陆媒体派记者到法庭旁听。

  据台湾媒体报道,大陆媒体关心此案情发展,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等均派记者到法庭旁听,并采访姜金丽在台湾的生活状况传回大陆。

  苗栗“地院”上星期二开始对全案采连续密集式的集中审理,原本至上星期五调查程序即可告一段落,但证人姜金丽当时出庭作证时,胃部突然不舒服被送医治疗,所以3日才继续进行尚未完成的程序。

  据了解,姜金丽在庭上作证指出,8月26日凌晨4点40分左右,被“警察船”(台“海巡署”)追,船老大就推她们入海,她当时头朝下,水深到嘴巴,是同伴拉她起来,救了她。

  对于姜金丽的指证,被告王中兴反驳说,他当时都没有离开驾驶座,况且舢舨栏杆高度,不可能轻易将人推出去,如果真的被推出去,胸部、大腿、膝盖等处也会撞到,为何大陆女子身上都没有淤伤,希望法庭明察他没有推人下海。法院下午继续传唤被告叶天胜、曾炯铭出庭作证,以厘清犯罪事实;合议庭受命法官姚铭鸿表示,叶、曾二人出庭后,调查程序即结束,全案将继续进入言词辩论庭程序。

  大陆几家媒体此次首度莅庭旁听,并获得合议庭审判长陈鸿斌首肯,对姜金丽进行采访。吉林省籍、现年23岁的姜金丽向大陆媒体表示,在台湾吃、住都习惯,最近也有与大陆家人电话联系,当媒体追问想不想家时,姜金丽一时情绪失控、泪眼汪汪的哭诉“妈妈希望我快点回家”,随后掩面痛哭,不能自已。

  据法官姚铭鸿表示,本案于3日结束法庭问后,将于今日(4日)结束言辞辩论,并大约将于两周后作出初审判决。而依照惯例,等台中的中级法院和台北的高级法院完成随后的二审以及最后的三审,估计还要花半年至一年时间。这位法官还透露,依照当地有关条例,在此案中遇害的6名大陆女子的家属可以向4名被告提出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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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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