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本文繁体版

中国最大集团贩婴案一审宣判 51名被告获刑(图)

2003年11月30日 19:03


二号嫌疑犯辛丽芳将被押上法庭。(资料图片)



    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一起集团贩婴案,于10月15日上午在广西自治区玉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五十多名嫌疑犯在法庭外列队准备被押上法庭。(蒋雪林 摄)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30日上午,特大贩卖婴儿案在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谢德明、崔文献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辛丽芳、陈善才、李秋梅、胡冬梅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犯蔡立平、赵洪亮、李秋、葛法申、张桂云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1名被告人,除1名免于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

  2003年3月17日、30日,广西警方连续破获两起特大贩卖婴儿案,分别解救出28名婴儿和13名婴儿。案件引起中央及广西领导高度重视,警方全力出击,一个横跨广西、河南、安徽、湖北等省(区)的贩婴团伙浮出水面。

  本案被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达52名。起诉书指控,这个团伙共贩卖婴儿118名。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范围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0月15日至11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57岁的玉林市福绵区农民谢德明,全家7人参与作案。自2001年以来,谢德明伙同家庭成员先后窜到玉林市福绵区附近一些地方,向当地人贩子、医护人员、农村接生人员购买女婴,其中谢德明一人贩卖婴儿46名。得到婴儿后,谢再卖给河南永城市人崔文献、安徽亳州市人张小高等17名被告人。崔、张等将婴儿带到安徽、河南等地后,再卖给其他人贩。“3·17”案发当天被公安机关解救的28名婴儿中有23名是被告人崔、张等从谢德明处购买的。

  12名医护人员参与这一案件。

  在法庭上,被告人谢德明辩称,检察院指控其拐卖婴儿不是事实,只是出于好心,收养婴儿。其辩护人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查明,谢德明多年以来,收购婴儿低价入,高价出,牟取暴利,并非出于好心,且情节特别严重,故对其辩护人的意见没有采信。(来源:新华网王勉 黄星航)

 
编辑:张明

相关报道:中国迄今最大一起集团贩婴案在广西玉林开审 (2003-10-16 06:33:10)
          广西玉林贩婴案昨日开审 获救婴儿受到精心抚育 (2003-10-16 06:24:35)
          组图:中国最大一起集团贩婴案在广西开庭 (2003-10-15 14:51:28)


   
  打印稿件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五个(半角逗号号分隔 0.2元一条)

新闻长信,五千字容量
检验码:
手机号:
密 码 :
获取密码    
 
 
 
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关于我们】-广告服务-【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