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本文繁体版

吉林省委原副秘书长王纯因受贿等一审判狱十八年

2003年12月03日 21:17

  中新网12月3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中共吉林省委原副秘书长王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并一审判决王纯有期徒刑18年。

  法院认定,王纯受贿人民币1706963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王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2055869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来源:新华网,记者:李亚彪)

 
编辑:余瑞冬

相关报道:吉林省委原副秘书长王纯受贿案开审 将择日宣判 (2003-10-29 00:28:03)
          吉林省纪委公开王纯案案情 要求开展警示教育 (2003-10-28 11:12:52)
          吉林省委原副秘书长王纯大肆受贿收礼被“双开” (2003-10-27 19:26:41)


   
  打印稿件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五个(半角逗号号分隔 0.2元一条)

新闻长信,五千字容量
检验码:
手机号:
密 码 :
获取密码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诚聘英才】-【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