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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就公布“东突”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答问

2003年12月15日 23:06

  中新网12月15日电 中国公安部15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正式认定的第一批“东突”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名单。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赵永琛就中外记者关心的问题作了回答。

  有记者问:“东突厥斯坦新闻信息中心”是个新闻单位,为什么要列为恐怖组织?

  赵永琛说,“东突信息中心”实际上是打着新闻单位的幌子,从事恐怖活动的一个不折不扣的恐怖组织。该组织一直致力于在中国境内外发展网络,策划、组织、从事暴力恐怖活动。第一,该组织一直对外宣传极端主义思想,在互联网上发布《我们的独立是否有希望》《要么独立要么死亡》等赤裸裸宣传宗教极端思想的文章和书籍。第二,通过网络发展恐怖分子,组建恐怖组织网络。第三,搜集中国境内涉疆信息,为恐怖分子从事恐怖活动提供情报。第四,制定开展恐怖活动计划。该组织曾指挥策划针对中国境内输油管道、天然气管道、铁路等大型民用设施进行爆炸等恐怖破坏活动。第五,通过网络进行通信、联络,指挥、唆使其成员从事恐怖活动,并积极利用网络与境外恐怖组织进行勾联。第六,鼓吹圣战思想,公开号召中国境内穆斯林通过爆炸、投毒等手段,针对幼儿园、学校、政府等目标在汉族中制造恐怖事件,袭击中国武装力量和政府部门。

  有记者问:中国政府公布两个名单并实施打击的过程中,能否保证不侵犯维吾尔族百姓大多数人的利益?

  赵永琛说,“东突”恐怖势力不代表任何民族,他们从事的恐怖主义活动,严重侵犯包括新疆维吾尔族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权、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经济发展权。中国对“东突”恐怖势力所从事的恐怖暴力活动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中国各民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共同利益,维护中国新疆及其周边地区的稳定,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打击的对象只是极少数策划、指挥、领导、组织和参与恐怖暴力事件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和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在打击“东突”恐怖势力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将保护每一位公民包括维吾尔族公民的人权和利益。

  有记者问:中国为什么只公布“东突”恐怖组织,而没有公布外国恐怖组织?有何考虑?

  赵永琛说,在公布恐怖组织的问题上,联合国已经建立起一个良好的机制。我国主张反恐应以联合国为主导,要遵守国际法原则。对于联合国依照法定程序认定的外国恐怖组织,我国将按照联合国的决定依法予以认可,并按照联合国有关反恐决议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打击。(据新华网)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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