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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年元旦起将成三大药品进口“到岸地”之一

2003年12月30日 08:28

  中新社广州十二月二十九日电(王华邱创泓)明年一月一日起,广州将成为药品进口的三个“到岸地”之一,广州市药监局正式开始履行“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

  记者今日从广州市政府获悉,根据今年八月国家有关部门新颁发的《药品进口管理办法》,明年一月一日起,广州市为十八个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城市之一,并特别限定:生物制品、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进口,“到岸地”只能为广州、北京、上海三个口岸。

  经国家药监局确定,广州市药监局为口岸药监局(全国十八个),市药品检验所为口岸药品检验所(全国十七个),负责由广州口岸进口的药品通关检验工作。

  广州市药监局局长房明玉透露,根据有关改革方案,明年广州市药监局的职能将会相应增加。

  据了解,仅今年八至十二月,广州市药监部门对清平中药材专业市场档位、仓库近一万四千多个(次)进行了督查,涉及一百多个品种,发出整改通知三百三十份。全年共受理各类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一千六百四十五宗,其中,立案七百三十一宗、结案六百四十一宗,案件总值七百二十九万元,罚没总额六百七十三万多元,并重新调整了经营、使用麻醉品的准入资格;重新确定广州市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进一步净化了医药市场。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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