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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2004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放行分数线

2003年12月30日 14:41

  中新网12月30日电 公安部发布的消息说,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04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办法及各类申请放行分数线。

  全国(除广东省)夫妻分居类申请人赴香港定居为201.1分,即1999年6月30日之前夫妻分居。广东省夫妻分居类申请人赴香港定居为255.7分,即1997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

  全国(除广东、福建省)夫妻分居类申请人赴澳门定居为182.7分,即1999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广东、福建省夫妻分居类申请人赴澳门定居为255.7分,即1997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

  其他类申请人赴香港、澳门定居分数线全国统一。在内地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59岁,在港澳地区的父母年龄为60周岁以上;内地无依靠老人投靠港澳地区亲属类为16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辛文)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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