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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人民币6000元内可携带出入台湾地区

2004年01月08日 10:20

  中新网1月8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湾“财政部”、“陆委会”和“中央银行”近日将公布,3月1日起,旅客可在人民币6000元的额度内,携带人民币出入台湾地区,且不必并入等值1万美元的携带外币出入境限额计算。

  也就是说,3月1日过后,旅客依规定可携带出入台湾地区的现金限额,包括新台币6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及人民币6000元。

  据了解,按台当局以前规定,旅客不能携带人民币出入台湾,因此台湾民众赴大陆旅游、探亲和经商者,如果有用不完的人民币,只能在境外换成其它货币后携回,如被台湾海关人员发现携带人民币出入境,依规定将被没收。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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