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2月12日 星期四
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 时 尚
  短 信 | 专 稿 | 出 版 | 供 稿 | 产 经 资 讯 | 广 告 服 务 | 视 频| 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民政部公布2003年全国各类行政区划调整情况

2004年02月12日 18:55

  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央视国际报道,中国民政部今天公布了2003年全国各类行政区划的调整情况。

  2003年,全国撤地(盟)设市、市辖区调整、更名、政府驻地迁移等各类行政区划调整共36项。其中包括:

    一、撤地(盟)设市

  撤销山西省吕梁地区和县级离石市,设立地级吕梁市。

  撤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和县级集宁市,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

  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和县级临河市,设立地级巴彦淖尔市。

  撤销云南思茅地区和县级思茅市,设立地级思茅市。

  撤销云南临沧地区和临沧县,设立地级临沧市。

  撤销甘肃省定西地区和定西县,设立地级定西市。

    二、设立地级市

  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县,设立地级中卫市。

    三、市辖区调整

  撤销广东省潮阳市,设立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

  撤销广东省澄海市,设立汕头市澄海区。

  撤销广东省惠阳市,设立惠州市惠阳区。

    四、设立自治县

  撤销四川省北川县,设立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

    五、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广东省开展乡镇撤并工作,撤并幅度达16.6%。

  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乡镇撤并工作,撤并幅度达41%。

 
编辑:余瑞冬

相关报道:民政部公布2003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004-02-09 11:33:10)


 
  打印稿件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五个(半角逗号号分隔 0.2元一条)

新闻长信,五千字容量
检验码:
手机号:
密 码 :
获取密码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诚聘英才】-【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