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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会反响广泛热烈 港报续评“爱国者治港”
2004年02月21日 19:53

  中新社香港二月二十一日电 北京重新发表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著名讲话,在香港引起广泛而热烈的反响,香港多家报纸今天继续就此发表评论。

  《文汇报》评论指出,邓小平重要讲话的重新发表,不仅是要引起有关“一国”是“两制”前提和“爱国者治港”原则的讨论,而且也是提醒香港各界人士,要重视当年有关“一国两制”的讨论中所达成的社会共识,重视基本法起草过程中所表达的立法原意,要理性思考和讨论体现这些社会共识和立法原意的政制发展原则。香港的政制发展,只有符合这些原则,才能够确实保证“一国两制”成功落实,保障港人的福祉和维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大公报》社评说,中央重新发表邓小平的谈话,是希望港人将朴素的爱国爱港意识再提高一步,联系政制发展问题弄清楚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坚持的一些重要原则。即“一国两制”原则,“港人治港”原则,“高度自治”原则,“行政主导”原则,“均衡参与”原则。

  《香港商报》社评指出,对于爱国者的标准问题,香港社会的确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这亦正是重新发表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谈话的用意所在。社评说,绝大多数香港市民爱国爱港,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不容否认的是,的确也有一些人从根本上漠视国家安全,不愿意履行《基本法》所规定的港人对国家安全所必须承担的义务;有些人动辄跑到国外去,要求西方国家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更有甚者,有人与“台独”分子同流合污,支持所谓台湾“自决”的分裂活动,等等。这些人居然也说自己的这些行为爱国,岂不怪哉!文章指出,为了国家,为了香港,重申爱国爱港者的标准,并非无的放矢。

  《香港经济日报》的社评认为,藉重申邓小平有关“一国两制”的谈话,中央指出爱国和爱港是统一的整体,要把保持香港的资本主义与坚持国家主体的社会主义统一起来。这反映中央不满部分港人在爱国上的表现。例如在中央眼中,香港有责任按基本法二十三条订立国安法,但有口号却高喊“反对二十三条立法”,这明显违反基本法,是只有“两制”,漠视“一国”利益的行为。

  此外,《中国日报》香港版昨日发表社论,指出香港有一些掌握着某种政治权力的人不符合“港人治港”的条件,而北京重新发表邓小平讲话是有的放矢,是要针对香港近期有关政制发展争论中一些模糊或错误的观点,从原则上作出澄清。该文引起香港媒体广泛关注,纷纷加以报导和评论。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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