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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将入宪

2004年03月08日 16:14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三月八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新社记者:毛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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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今天说,这次修改宪法体现了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

  王兆国今天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强调的。

  他说,根据上述原则,这次修改宪法不是大改,而是部分修改,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需要用宪法规范的、非改不可的进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可以通过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不改。

  王兆国说,现行宪法是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先后三次对部分内容作过修改。二十多年来,这部宪法既保持了稳定,又在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为我们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兆国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主张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将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的作用。

 
编辑:吕振亚

专题网站:2004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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