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帮,原来只是武侠小说中凭空杜撰的团体,但如今在内地,行乞成风气,身残、年幼、失学、下岗的行乞者,比比皆是。其中固然有“个体户”,大部分却隶属不同的帮派。
如果洪七公真是宋末丐帮帮主,看到天下第一大帮在他之后还可流传,并发展出井然的分工和严谨的帮规,充分掌握“企业化”和“制度化”的时代脉搏,定必老怀安慰;但也可能会因帮会已拆分为许多小派,不知要把打狗棒传至哪一脉而头疼吧?
如今丐帮中也行“精简架构”的措施,丐帮长老不似古代以衫袋或布袋的数量来分级了,一律以“入职”时间来决定“升迁”;长老中最有名望者,则出任为“帮主”,负责规划、协调帮中的重要事项,例如分配“行乞区域”、制定内部“戒律”。
“公关”乃帮内禁忌
丐帮内部的确依循严密的帮规来运作。
“公关”是丐帮忌讳而不愿拓展的业务,纵然他们基本上的“老板”就是公众;帮规可是严格禁止帮员和非帮员有过多的交流,即使是撒谎博取同情,也不可多讲——原因应该不是顾全专业道德限制,而是怕言多必失吧。帮内联谊也应可免则免,不可来往过密。
古代丐帮污衣派和净衣派之分歧,来到现代也都消融了,或许这更能使成员学习大家的长处:反正全都要外出乞讨,再无养尊处优的净衣阶层;现代社会着重卫生,污衣只好被视为“工作服”,只在行乞时穿著,回到住处便得梳洗干净。
所谓住处也是实在的。在最好的日子如十月黄金周,,一般乞丐最多每日讨得150元。平常则每日收入约40元。在城内以每月60元租个房间,还不算太重负担,而隔篱邻舍也许未必知道他们的身份。
出卖自尊令人叹息
住处环境有所提升,社会地位却不见得相应调高,甚至越降卑微。或与“业绩”有关。据说丐帮弟子曾有力抗辽兵、元人等入侵的民族义勇,如今却如附膻的苍蝇,对目标善长纠缠不休,成为被各城市政驱赶的对象,上海、北京、广州、苏州限制乞讨、遣送原籍的措施纷纷酝酿或出炉。
但政策还未必可行。改革开放后,城乡之间人民的流动迁徙已经难以禁制,被送返农村的人再要跑出城去,根本没有可供阻止的机制。有这样一则笑话,执行遣送任务的人还未回到城里,被遣送的人倒先回来了——职业乞丐的钱,够得上他们买飞机票。
不论是否欺诈,放下尊严地乞求施舍,这行为本身已经可悲:真是赤贫至此,其境况自然堪怜;但假若只为不劳而获,就可出卖自尊,如此价值观更叫人叹息。
来源:香港文汇报作者:德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