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27日 星期六
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 时 尚
  精品商城 | 短 信 | 专 稿 | 出 版 | 供 稿 | 产 经 资 讯 | 广 告 服 务 | 视 频 |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挪用”养老金被人大代表质疑 社保局长释疑云

2004年03月27日 15:55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羊城晚报报道,曾经“在外营运”的广州市9亿元养老保险金目前尚在努力追讨,乐观估计能追回4亿元。在昨天(3月26日)上午由杨承华等10名人大代表就“8亿多被挪用的养老保险金如何收回”发起询问的现场,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进行了详细解释,并表示这笔“流失”资金不会影响广州的养老金发放,从2001年起广州已经着手从财政中补回。

  昨天的询问会由杨承华领衔发起,他指出,养老保险金是群众的“保命钱”,关系到全市众多退休职工的利益,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杨承华说,在8亿多社保基金被挪用后有关责任人已经受到处理,但这个巨大的亏空如何处理?为此他提出三点疑问:第一,何时才能收回被挪用的8亿多养老保险金?第二,被挪用的钱能收回多少?不能收回的有多少?第三,收不回的怎么办?窟窿由谁来填?他还表示,对于这个问题政府不能回避,如果等事情弄大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就晚了。

  针对人大代表的疑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杰明局长表示,涉及的资金是“在外营运”而非“挪用”,因为在当时情况下社保基金是被允许投资的,而且,经过核实,这笔资金数目达到9亿元。张杰明介绍了流落在外的社保基金的背景,他说,1993年原劳动部曾经出台了107号文件,允许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留足一部分周转资金的情况下,可以拿出部分资金交给社会信贷机构等运作来实现增值。当时广州市劳动局下属的社会保险公司就把一部分资金交给下属的实业公司进行运作。社保基金进入市场带有极大风险,到了1994年,原劳动部和财政部又联合发文,要求不得再将社保基金拿到市场上营运,已经投出去的钱要收回。

  至于追不回的损失怎么办?张杰明表示,其实广州市市政府从2001年开始,每年就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保风险,而且这笔资金已经“专户储存”。他说,目前整个广州市的社保基金运作良好,自从养老保险金制度建立以来,广州市已经征收的资金有400多亿,退休人员领走的保险金有370亿-380亿,而且去年广州养老保险金“现收现付”结余也达到了7亿多,所以说“在外营运”的社保基金,不会影响广州整个社保基金的正常运作。他让代表们放心,整个情况还在控制之下。

  报道指出,广州市的人大代表们就社保基金被“挪用”一事进行的询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诚布公的态度和答复让代表满意。无疑,一个坦诚透明的政府更能获得代表的支持,他们的做法也更能让人民放心。

 
编辑:闻育旻


 
  打印稿件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五个(半角逗号号分隔 0.2元一条)

新闻长信,五千字容量
检验码:
手机号:
密 码 :
获取密码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诚聘英才】-【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