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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薪令”首个标准出台 工资“封顶”违规降级

2004年03月29日 10:25

  中新网3月29日电 深圳特区报报道,经过了前天的一整天安静听取众中超俱乐部老总的激烈争论之后,中国足协终于在昨天上午的老总峰会上拿出了一分中超“限薪令”的第一个标准。在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向各家俱乐部下达这份标准之后,各俱乐部对于这个标准再次进行了讨论,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中超限薪令便将形成文件正式出台。

  工资总额占经营性收入:55%

  以往类似的限薪令中国足协也曾经实行过几次,并且主要规定的方面就是球员工资不得超过12000元,单场比赛奖金不得超过45万元,但是从实际上的执行效果来看并不理想,许多俱乐部都将这两个标准抛到了脑后,无论是个人工资还是单场比赛奖金都出现了大范围严重超标的情况,因此这次中国足协不再拘泥于这些细节化标准的制定,而是效仿美国NBA来了一次俱乐部总体工资“封顶”的规定。

  按照这份标准,中国足协将具体给哪名球员制定多少工资的权利完全下放到俱乐部自己手中,转而给俱乐部的工资总额制定了一个统一标准,这就是各俱乐部工资总额不得超过俱乐部经营性收入的55%。需要注意的是,这个55%内还包括俱乐部用于发放比赛奖金的额度,“你可以给你的大牌球员高工资和高奖金,但是如果你这样做了,你就必须压缩其他队员的奖金和工资额度,”在昨天的会议中,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对各位老总这样说道,“总而言之这个55%的额度绝对不能被打破。”

  违规最高处罚标准:降级

  在这份限薪标准中,中国足协也为这个额度标准制定了详细的监督和处罚体制,“我们知道很多俱乐部都没有按照我们原来的那个限薪标准去执行,”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表示,“但是这次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坚决杜绝这种情况再次出现的可能性,总之不能让我们新的限薪标准成为一纸空文。”

  据悉,一旦新的限薪标准正式执行,中国足协有权在每个季度对各家中超俱乐部的账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范围包括俱乐部对球员奖金的发放总额以及本季度俱乐部经营性收入的总体情况,一旦发现俱乐部在工资奖金方面的发放超过55%这个额度的情况,足协将立即对俱乐部进行处罚,处罚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包括:警告、扣罚联赛积分和降级以及取消球员转会资格(包括外援)。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个处罚标准应该说已经达到了非常严厉的标准。

  结果可能导致:两极分化

  对于足协昨天出台的这个限薪标准,绝大多数老总都在会议中表示了原则上的赞同,但是这并不表示就完全没有反对意见,一名来自北方的俱乐部老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限薪标准与以往相比肯定有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不科学的地方,“你就拿申花来说,他们一年的经营性收入肯定会超过全国其他的绝大多数俱乐部,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能够拿出更多的钱来给队员发工资奖金,再比方说辽宁这样的小俱乐部,他们的55%可能就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字。”这名俱乐部老总说,“申花和辽宁之间的这个55%的差距肯定会非常大,而这种结果可能就会导致继续的两极分化。”

  另一名身为中超常委的俱乐部老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没有升降级,那么这个标准应该能够得到了好的执行,“但是如果有了升降级,那么情况就难说了,为了夺冠、为了保级,很多俱乐部肯定会在一些关键时刻用处非常手段,到时候足协查得严不严,是不是敢下手进行处罚那就很难说了。实在不行的话,在财务方面做假账也不是以往没有出现过的情况。”(陈海翔)

 
编辑:宋方灿
相关专题:中国足球进入“中超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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