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29日 星期一
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 时 尚
  精品商城 | 短 信 | 专 稿 | 出 版 | 供 稿 | 产 经 资 讯 | 广 告 服 务 | 视 频 |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文娱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专家提醒投资商:“马加爵”直接入戏是侵权行为

2004年03月29日 16:50

  中新网3月29日电,据新闻晚报报道,随着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加爵在海南三亚落网,这消息不但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更引起了某些影视机构的高度兴奋,已经有海南某影视公司准备将“马加爵案”改编成连续剧。但专家指出,这部暂定名为《马加爵亡命天涯》的戏有可能是侵权行为。

  海南这家影视公司计划以“马加爵案”为基本故事框架,披露青年人犯罪行为,探索犯罪心理。据称,该剧已经进入筹备,公司已聘请了编剧进行创作。

  虽然,在国外此类披露罪犯劣迹和描写犯罪心理的影视剧是一个大热门类型,但借着“马加爵案”的巨大反响拍摄电视剧,仍被许多人认为是一种纯粹的炒作行为。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发展研究部主任鲍晓群认为,虽然文学创作是自由的,但如果该剧直接使用马加爵本名,将造成侵权,其家人可以提出起诉。他说,“马加爵案”除了杀人之外,并没有什么戏剧性,影视剧中抓观众眼球的“情、仇、贪、黑”等因素,在这个案子里都没有,不能构成一部成熟的电视剧。如果该剧不涉及马加爵本名,而仅仅是根据该案子改编电视剧,它就是一个商业行为,在法律上没什么问题,虽然比较无聊,但法律限制不了,它可以正常地去广电总局报批。

  据悉,此前社会上一些重大案件均有影视公司看中,筹拍电视剧炒一把(像张君案),但等到戏拍出来,一两年过去了,早已不是热点,所以奉劝正在热头上的影视机构要三思而行。(詹皓)

 
编辑:李倩

相关报道:马加爵案电视版有悬念 制片方面临创作难题 (2004-03-23 10:51:14)


 
  打印稿件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五个(半角逗号号分隔 0.2元一条)

新闻长信,五千字容量
检验码:
手机号:
密 码 :
获取密码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诚聘英才】-【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