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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民工拖欠代理费 重庆“平民律师”一审胜诉

2004年03月30日 19:14

  中新网重庆3月30日电(记者 范卉)重庆合川市人民法院今天对周立太状告民工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定被告刘朝正十日内支付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代理费一万四千八百余元人民币。

  今年二月,因当事人刘朝正拖欠上万元人民币的律师代理费,被称为“平民律师”的周立太将他推上了被告席。

  据悉,被告刘朝正是重庆合川人。二00二年九月,他在重庆华秦煤矿工作期间因炸药爆炸受伤,经鉴定认定为一级伤残。法院于去年十一月下达民事调解书,华秦煤矿一次性支付刘朝正十一万五千元人民币解决这次工伤事故纠纷。

  按照此前协议,刘朝正还应支付律师代理费一万余元人民币,但拿到了赔偿的刘就再也不出现了。一审判决下达后,刘朝正未作任何评价,他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周立太和他的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一直致力于维护工人权益,从一九九六年五月以来共办理工人维权案件四千六百余件,其中工伤赔偿案件一千余件。周立太介绍说,由于请他打官司的大都是民工,经济情况很差,不仅拿不出钱,有的甚至吃住在周家。因此,这些诉讼一般都采取结案后支付律师费的方法,而且官司打赢才给钱。如果官司打输了,周立太和他的事务所不仅拿不到一分钱报酬,还要倒贴差旅费和当事人的食宿费。这样一来,官司的风险全部转嫁到律师和事务所身上。然而,即便如此,几年来仍有一百六十余名民工打赢了官司就“消失”。

  周律师表示,民工在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学会诚信。如果拖欠律师代理费的情况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律师只有放弃受理工人维权案件,这样对民工更加不利。他还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政策,维护律师的权益。

 
编辑:余瑞冬

相关报道:民工打赢官司不付律师费 “平民律师”愤然起诉当事人 (2004-02-05 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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