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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紧急扑杀果子狸 广东现对经营者实施补偿

2004年03月31日 14:18

  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林业局、物价局、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紧急处置果子狸等野生动物补偿办法的通知,合法驯养繁殖的果子狸等野生动物,每只补偿250元;市场、酒楼等合法经营的果子狸等野生动物,每只补偿100元。

  广东全省各地在今年1月5日至1月10日期间,开展了关闭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并紧急处置可疑携带SARS病毒的果子狸、獾、貉等野生动物行动。而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期间遭到扑杀的果子狸、獾、貉等至少达到万只以上。

  该省林业局、物价局、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紧急处置果子狸等野生动物补偿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此次扑杀的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经营者给予补偿,补偿范围是今年1月5日至1月10日期间,按照广东省政府的要求扑杀的合法驯养繁殖或合法经营的果子狸、獾、貉等野生动物。具体的补偿标准为:合法驯养繁殖的果子狸等野生动物,每只补偿250元;市场、酒楼等合法经营的果子狸等野生动物,每只补偿100元。

  通知还规定,紧急处置果子狸等野生动物补偿资金及扑杀工作经费原则上由所在地市县财政负担。而省财政只对养殖数量较多、财政较困难的韶关、河源、汕尾、清远、肇庆5市给予适当补助。 (记者:王晖辉、彭尚德、李涛)

 
编辑:金秋
相关专题:广州确认四例SARS确诊病例 传染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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