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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推进人事改革 年内有望实施官员辞职制度

2004年04月01日 09:21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深圳市有关部门人员表示,为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深圳市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今年内有望实施官员辞职制度。

  深圳市监察局局长张伟雄表示,为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深圳市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推进公务员行政职务和专业级别双轨制、事业单位职员制和政府雇员制改革,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

  深圳市监察部门有关人员表示,目前虽然没有出台有关领导干部辞职制度的相关规定,但这项工作有望在今年内实施。

  辞职制度将主要针对处级、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职能部门的领导如有渎职、严重失职等行为,应主动承担责任,不能是被动等待上级部门免职,自己应主动引咎辞职。今后如出现火灾等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作为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就应该主动辞职。

  对于一般公务员的过错追究,深圳市已经出台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领导干部辞职制度与该规定相关联,是对这一规定的补充。(何涛)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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