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6日电 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非上海学生申请建设银行信用卡,需要托福成绩630分以上或者英语六级优秀。面对如此苛刻的条件,华东政法学院的一名学生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告上法庭。昨天此案在市一中院二审开庭。
去年10月24日,华东政法学院大四学生黄成益,在徐家汇路乐购超市旁的建设银行龙卡贷记卡办理点,填写了申请表格,但迟迟没得到回音。
偶然中,他从建行的宣传资料上获知,建行对上海籍学生和非上海籍学生申请信用卡,设立了截然不同的条件。
“本市(上海市)户籍学生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学生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证书,专业英语六级证书,成绩为优秀的CET-6证书,其他国际认可的证书,如TOEFL630,GRE2100以上等)。”昨天的法庭上,黄成益独自出庭,他坚持认为,建行的这一规定明显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太苛刻了,是对外地学生采取带有歧视性政策的条款。因此,要求法院判令建行承担自己的手机费、交通费109.4元以及5000元的精神损失,并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
对此,建行表示,他们从未收到原告的申请表,因此不可能办出信用卡。同时,建行还表示,即使黄成益提交了申请资料,也有可能做不出龙卡贷记卡,因为银行没有强制做卡的义务,银行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
建行一位负责人对此还表示,因为信用卡申请人的还款意愿无考评,所以主要考虑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因此不同银行都会设立不同的申请门槛,这些并非歧视。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要求黄成益提供其于去年10月24日填写的申请表的证据,但黄成益除了一张申请表的副联和一张通话记录之外,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明。
一中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记者沈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