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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规定:大陆赴台团聚、居留或定居者要按指纹

2004年04月11日 15:40

  台湾有关部门公布新规定,自4月11日起,大陆申请到台团聚、居留或者定居的人士,将必须按指纹;拒绝按指纹者,拒绝入境。这一措施将追溯已经在台的大陆人士。

  据台湾媒体报道,按照新规定,从即日起,大陆人士应在接受面谈或办理团聚、居留或定居等相关申请手续时按指纹;未按者,不准许申请;6岁以下儿童不必按指纹,年满6岁后,申办相关手续时补按指纹。

  据统计,现在已进入台湾地区但尚未按指纹的大陆人士约6万人。(记者范丽青 李凯)

  来源:新华网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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