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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弥漫浓浓商业味 牙膏广告登上小学黑板报

2004年04月15日 16:01

  “学校该是孩子学习的净土,怎么有牙膏广告出现呢?”昨天,王女士致电本报社会新闻热线,反映在某小学看到的一幕。

  现场目击广告占黑板三分之一

  在该校五年级的一间教室里,记者看到,孩子们在黑板报上做了一期关于春天的专题,有诗有画,丰富多彩。黑板的下部用一道画出的“音符”隔出一块,占了整个黑板报的三分之一左右,内容和上面完全不“搭界”。

  这块“广告区域”的内容,居然是某牙膏品牌的广告。一只卡通小猴是牙膏的“代言人”。旁边既有产品名称,也有详细的产品说明等,此外还附列了一篇“护牙知识”。

  记者调查学校称是“暂时现象”

  学校大队部的包老师介绍说,这个“广告”纯属暂时现象。因为现在不少小学正在举行黑板报大赛活动,该牙膏厂赞助了这一活动,学校这么做纯粹是为了配合这一活动,并无利益关系。

  包老师表示,现在学校高年级的十多个班级的黑板报上有这样的牙膏广告。学校每月黑板报都要更换,到本月底该活动结束后,这些广告也就自然消失了。

  据反映,也有孩子曾表示疑问,为什么要把牙膏广告搬上黑板报。老师的解释是,没有这块广告,班级的黑板报要被扣分的。

  专家观点不应容许广告“入侵”

  对这一现象,王女士感到困惑:“电视、报纸、大街上的广告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但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怎么也沾染上‘商业味’呢?”另一位学生家长却表示,广告已成为都市文化的一部分,孩子们根本无法和它“隔离”。与其回避,不如对孩子进行适当引导。像牙膏之类的广告对孩子身心没影响,还能顺便宣传点护牙知识,也未尝不可。

  但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胡守钧则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校园是为学生提供学习的场所,根本不应容许广告的“入侵”。不要说小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即使是到了实行收费教育的大学,也不应被允许,因为那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如果今天牙膏广告上了黑板报,那明天文具广告、食品广告、衣服广告不都可以大举“进驻”,登上学校的书桌、操场,甚至校门吗?

  (来源:新民晚报,记者宋宁华)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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