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金陵晚报报道,昨日上午9时许,一名中年妇女哭哭啼啼地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扬起自己的右手:“那个女人把我的拇指咬断了,我要告她故意伤害。”
据这位孙女士介绍,两个月前,自己丈夫的单位新来了一位姓葛的女员工,没过多久,一些闲言碎语开始飘入她的耳朵,尽管她竭力避免这些干扰,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在其背后指指戳戳,以及丈夫的一些反常举动,孙女士坐不住了,于是她主动约葛某“有话要讲”。
谁知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由争吵转为厮打。纠缠中,葛某一口将孙女士右手大拇指咬下一截,顿时鲜血直流。经过司法鉴定,孙女士的右手大拇指被咬断约2厘米,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