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7日电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试行《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奖励办法》。据广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说,推出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从而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中广网报道,该《办法》主要体现了三个原则:1、申请执行人自愿奖励原则。2、对举报人情况的保密原则。3、对奖励制度的规范原则。《办法》当中还特别规定:严禁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奖励。事前发现的不予奖励,事后发现的收回奖励,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报道称,目前广州市中院已在执行局内设置专门人员接受举报人的举报,负责整理和保存好举报材料,做好举报记录和保密工作,并及时与案件经办人联系,落实查核举报情况,以便尽快采取强制措施。
据报道,《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奖励办法》是在中国首次推出。(邓文华、邬耀广、杨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