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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赵案:一次媒体的狂欢?

2004年07月27日 10:53

  在短短的3个月里,“赵老师”和“饶女士”成为了具有特殊意义的名词,两个符号叠加在一起,演绎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媒体事件。

  抛开人物,我们发现了事件中另外的主角:媒体、道德和法律,它们就像干柴,不断地为事态的进展增添出人意料的能量,让赵饶闹剧充满戏剧般的悬念和高潮。

  媒体记者以锲而不舍的职业热情追踪着事件的鸡毛蒜皮,让事件始终保持着和这个炎夏相匹配的“高温”。

  道德,在整个事件中无所不在。每一个人都在拿道德说事,但他(她)们的身后,却又常常拖着不道德的阴影。

  法律,更像是道具。在法庭之外,审判到处都可以进行:每个读者,都以为自己就是可以做出判决的陪审员。

  事情究竟会走向何方?实在难以预料。只是到这个时候,赵饶案的结局似乎已显得无足轻重。重要的是,在这个传媒事件中,“赵老师”、“饶女士”、媒体、看客,已经各就各位,在同谋与角力中完成了一次令人咋舌的传媒狂欢。

  

  媒体:敌人还是同谋?

  饶颖毫不回避承认媒体在整个事件中给她带来的好处,正是媒体的关注,才使她希望公之于众的事情被更多的人知道,在关键时刻,又是媒体的报道让她的对手不得不开口说话。

  饶颖甚至与很多记者已经熟络,她可以向记者打听有关自己的文章的效果:“登完以后,你觉得有一些影响吗?”

  赵饶之间的纠纷从媒体的加入开始,再也不是两个人的恩怨问题,也不是法律案件,而是一个媒体事件,在这中间,当事人的故事和法律的评判几乎成为道具。

  传播学学者喻国明这样分析,现代人面对的是两部分现实,一部分是真实的现实,另一部分是人为的现实,也就是媒体制造的现实。媒体按照自己的需要去强调某些事情,它们就会成为焦点。

  赵饶案几乎具备了成为媒体事件的所有要素:名人、丑闻、性、暴力、粗口和官司,只要公众还有需求,媒体没有理由停止追逐最新进展的脚步,就像一个生命有机体,有养料、有阳光,为什么不生存下去?

   媒体的底线

  作为赵饶案中的绝对主角,媒体不光是一个舞台,更是重要的推动者。媒体的聚光灯照在谁的身上,从什么样的角度照射都决定了事件的进展,名人纠纷同样考量着媒体的道德观。

  被很多学者认同的观点是,名人隐私的保护应该不如普通人严格,知名人士是一种社会符号,他们的行为会影响到人们对于社会规则的认识,特别是自主意识不强的人,名人的道德标准会成为他们的社会价值标准。喻国明认为,人们对名人私生活的窥视是很正常的,对这些人的比较通透的报道是社会赋予媒介的权利。

  但在这场媒体“狂欢”中,有的行为似乎有点“过火”。正如赵忠祥的律师王富不满的那样:“她说什么媒体就登什么,这很不正常。她说的话没有经过核实,有很多造谣诽谤,比方她说我跟赵忠祥是同性恋,这个毫无根据,无端地挑起事端,达到炒作的目的,媒体明显不负责任。”

  赵饶之争似乎成了大众宣泄情绪的“公共痰盂”,各种媒体投入了大量资源,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因为有很多议题更值得关注。(作者:黄祺 陈冰 来源:新民周刊 有删节 )

  


 
编辑: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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