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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致死登封公安局长任长霞的司机被判刑

2004年07月29日 10:46

  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河南法制报报道,因交通肇事致使河南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死亡的被告人王学军,日前被新密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新密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学军犯交通肇事罪,于6月21日向新密市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学军于4月14日20时30分左右,驾驶本田轿车,沿郑少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至280桥东190米处时,因超速行驶,追尾与苏炎龙同向驾驶的解放货车相撞,造成坐在本田车内的任长霞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认定,王学军负事故主要责任,乘车人任长霞无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学军未确保安全,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导致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新密市检察院对被告人的指控成立。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王学军有期徒刑1年。(曹永、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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