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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法官要原告请吃喝还要嫖娼 法院展开调查

2004年07月30日 16:25

  中新网7月30日电 陕西略阳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左成瑞在审理一合同纠纷案时,不但接受原告请吃、安排住宿,连嫖娼都让当事人买单。日前,略阳县法院对此事已经展开调查。

  据华商报报道,当事人李树军为一起普通合同纠纷案,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付清货款34000元,承担违约金33000元。审理此案的审判员是左成瑞。

  在一次请左吃饭后,左拍板说案子没有问题,并暗示李请吃饭。之后,为使案件尽快了结,李陷入了请客“陷阱”。从3月20日起到4月10日,他都记不住自己请了多少次了,每次酒足饭饱后还得买两包烟。

  4月1日和2日,左两次要求李安排找“小姐”。李想着案件审理已到关键时刻,于是答应了。

  之后,因为李不满调解要求,6月2日,案件转到执行庭。6月25日,为尽快拿到执行款,李被迫又请左到酒店吃喝玩乐。27日下午,左要求找“小姐”玩,李在当地美容店为左找了个“小姐”。

  如此折腾,李树军觉得自己快撑不住了,便使了个心眼,将左成瑞要找“小姐”的过程录了音。

  7月3日晚,左到勉县县城,让李帮其找“小姐”。7月4日凌晨1时许,左在招待所嫖宿被勉县公安局勉阳分局抓获。7月4日早上7时许,左打电话让李来赎他。李无奈借了2000元的高利贷。

  如此反反复复,李请左吃喝玩乐花了不下万元,他实在无力再满足左的欲望。7月14日,李将此事反映到民二庭庭长梁华远处,要求左还他1500元。7月下旬,李将情况反映到略阳县法院纪检组。左要李树军撤销举报,愿意“私了”,李没有答应。

  昨日,略阳县法院纪检组一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着手调查此事,目前让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该案件将另行审理。略阳县法院院长表示,只要核实清楚,该处理的处理,该还给当事人的钱一定还清,法院决不姑息。(陈虎)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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