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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杀人练胆案”一审宣判 主犯刘京被判死刑

2004年08月07日 14:59

  中新网8月7日电 震惊全国的海口“杀人练胆案”昨天下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主犯刘京、何添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海南日报报道,刘京,绰号“老陆”,男,1968年5月3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山西省长治市人。

  2002年5月13日中午,刘因“河南老头”欺骗了自己,同时也为了让白中亮等人“练胆”,与白中亮、王德兴(另案处理)合力杀死“河南老头”。之后由白中亮伙同王德兴分尸,尔后三人将尸块分装在四五个塑料编织袋里抛入万绿园附近的海中。

  2002年12月20日中午,刘京、林壮、何添成及王德兴、董磊(均另案处理)经事前预谋,杀死被害人“湖北仔”汪何林。之后,刘京叫林壮等人持刀捅被害人练胆,并分工安排林壮、何添成等人分尸,尔后将尸块掩埋、抛弃在万绿园高尔夫球场附近的草地上。

  法院认为,刘京为使同伙提高胆量,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作案2宗,杀死“河南老头”、“湖北仔”汪何林2人,且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以暴力、胁迫的手段抢劫他人财物,作案11宗,抢劫的财物价值人民币21000余元;服刑期间,从关押场所脱逃;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脱逃罪、盗窃罪。

  在共同犯罪中,刘京系本案主犯,在犯罪中起到了组织、策划、分工的作用,在其判处有期徒刑后,两次越狱脱逃,之后又组织本案的被告人疯狂实施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主观恶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该团伙其余成员中,李成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壮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白中亮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邬子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鹏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邬双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宣判后,杨鹏表示服从判决。林壮表示将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其余被告当庭未作表示。(邱大军、黄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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