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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管体改面临新问题 七道“谜题”待解

2004年08月12日 13:18

  中新网8月12日电 最近一期的《瞭望》周刊刊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主任白津夫的文章,分析了国有资产出资人问题上的七道待解“谜题”。

  文章中写到,这七道“谜题”依次为:

  如何正确定位国资监管机构

  对于国资监管机构的定位,在党的十六大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曾做过明确的表述,这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似乎不应当存在问题。但是,在地方国资委组建和运作过程中,对国资监管机构定位的理解不尽相同,而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则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如何界定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要有效监管、经营国有资产,必须在改革中进一步进行体制规范,正确界定国资监管范围,建立更加有利于国有资产流动重组的国资监管体系。现在的国资委还是一个职能不完整的特殊机构。要使国有资产真正经营与运作并在经营运作中保值增值,必须使其职能完善起来,适当扩大国资监管范围,打造“全能”国资委。这样才能克服因职能不完整、监管范围不科学而带来的体制缺陷。

  如何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目前,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体系(中央、省、地市)还没有完善。现在,国家层面国资监管机构已经到位,省市一级大部分也已经到位,地市一级多数还没有组建国资监管机构。在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组建过程中,面临一个矛盾抉择是:有些地市国有企业已经寥寥无已,组建国资监管机构无从运作;而有些县区国有资产规模庞大却无权组建国资监管机构,形成监管的“真空”,或拉大了监管的距离。

  如何明晰国资委监管与经营的对象

  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体制,这是当前国资改革应当突出的重点。既然是监管和经营并重,那么,国资监管机构监管和经营的对象到底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还是国有资本?

  如何实现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

  现阶段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既是一场深入的体制革命,也是国有经济结构重大调整过程,作为这一改革的重要实现形式就是国有企业的大规模重组。从已经划归国资委的180多家中央企业的情况看,无论是从资产规模上、经营状况、行业分布以及覆盖领域上差异都是很大的。这些企业基于一系列复杂的原因,其改组、改制和改革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面临进一步改组的问题。从企业的性质来分析,相当一部分企业并非是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而且其资源配置也不尽合理,有的还构成明显的竞争关系。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出发,从资源配置的合理化的现实性来看,国有资产重组和国有企业的主辅分离势在必行。

  如何进行国有资产的分类调整

  目前,由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是以国有企业为载体的,在国资委所监管的国有企业中,基本上是依行政关系划转过来的,即根据国有企业原来的隶属关系整体划转到国资委。因此,国资委所履行出资人责任的对象从一开始就不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是确定的。这一现实决定了国资委所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成分的复杂性。

  国有资产重组与国企主辅分离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展开于两个方面,国有资产重组和国有企业的主辅分离,这是同一改革的两个不同重点。在改革过程中,要注意两者的结合,只有真正把“重组”与“分离”结合起来整体运作,才能有效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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