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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大规模“侨法宣传月”进行系列宣传

2004年08月13日 08:59

  中新社广州八月十二日电(记者郭军、屈小琴)今天上午,广东省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报告会,来自广东省涉侨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及珠三角各市侨务部门的负责人近五百人参加了会议。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政研司副司长王晓萍称,这是自今年七月《实施办法》施行以来,中国内地各省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侨法学习报告会。

  据了解,今年七月一日,《实施办法》施行之际,广东省涉侨部门确定将八月份定为全省侨法宣传月,开展丰富多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如学习侨法报告会、大型侨法咨询活动、归侨侨眷与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对话会、学习邓小平侨务理论与广东侨务实践研讨会等。

  广东省是中国重点侨乡,有二千多万归侨、侨眷。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非常重视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加快华侨农场的改革与发展,制定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有力地保护了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争取了侨心,发挥了侨力。据悉,到目前为止,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广东省的捐赠已超过三百五十亿元人民币。

  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汤炳权强调,广东的发展繁荣,海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及港澳台同胞功不可没。由于侨法是一个特殊群体的综合性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内容涵盖政治权益、经济财产权益,以及扶贫救济、升学就业、出入境待遇、房地产等,涉及到许多职能部门。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做好维护侨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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