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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新政出台 中国钢铁企业将不允许外商控股

2005年07月21日 09:28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日电 (记者于晶波)国家发改委今日正式对外公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境外企业投资国内钢铁行业,必须结合国内现有钢铁企业的改造和搬迁实施,不布新点。外商投资中国钢铁行业,原则上不允许外商控股。

  作为资源、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国钢铁行业的准入门槛将随今日公布的这份钢铁新政而“水涨船高”。这部产业政策规定,境外钢铁企业投资中国钢铁工业,须具有钢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其上年普通钢产量必须达到一千万吨以上或高合金特殊钢产量达到一百万吨。

  与此同时,新政还规定,投资中国钢铁工业的境外非钢铁企业,必须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公信度,须提供银行、会计事务所初具的验资和企业业绩证明。

  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刘铁男今日表示,最近韩国、日本、欧洲一些大钢铁企业均想进入中国,中国钢铁业引进外资应本着有助于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及环境压力的原则。

  而对于原则上不允许外商控股中国钢铁企业这一规定,此间专家认为当局是出于战略考虑,以保持国有力量在钢铁行业的优势地位。

  在对外资提高准入门槛的同时,内资企业投资建设钢铁项目亦须拥有更强实力。钢铁新政规定,建设炼铁、炼钢、轧钢等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四成以上。钢铁企业跨地区投资建设钢铁联合企业项目,普钢企业上年钢产量必须达到五百万吨以上,特钢企业产量达到五十万吨以上。

 
编辑:姚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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