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招标光伏电站建设期放宽至两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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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招标光伏电站建设期放宽至两年

2010年07月16日 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总规模达280 MW的国内第二轮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吸引了业界极大关注。本报记者昨天从参与招标的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由于本轮招标规定的电站建设周期放宽至两年,这就为竞标方进一步核算成本、降低价格提供了可能。在此情况下,今年的中标价也可能低于去年。而一位官员已明确表示,将在合理范围内选择一个最低的招标价。

  “这次的标书中规定:电站的建设周期从一年放宽至两年。这样的话,竞标方就可以估算一下两年后的光伏发电设备成本和上网电价,再来确定目前的竞标电价。”中国最大的多晶硅生产商保利协鑫一位高层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了将投标国内第二轮光伏电站项目的意向。

  据他介绍,这一规定的好处是可以让光伏企业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但坏处是可能很多竞标者在中标后不会马上开建,而是等到两年后再建设光伏电站,因为届时,光伏组件和系统的成本可能进一步下降。

  “如此一来就给竞标价带来更多的弹性。有些竞标者可能从两年后的市场预期出发,报出一个相对较低的竞标价,甚至比去年更低也未必没有可能。”上述高层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一座光伏电站的成本主要由电池组件、逆变器、系统集成等成本组成,对国内多数光伏企业来说,其最终上报的竞标价还需要看逆变器提供商、EPC承包商的报价,而保利协鑫由于集团旗下本身就有中环光伏系统有限公司这样的系统集成企业,在报价时就有更大的话语权。

  值得注意的是,另一位此次会参与竞标的光伏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监管部门的官员此次已明确告知企业,我国之所以要对光伏项目采取特许权招标的方式,目的就是通过竞争发现光伏发电的合理价格。为此,我国第二批光伏电站招标,最终将由“合理范围内最低价者中标”。(记者 陈其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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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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