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水价可能要涨两毛 7月20日举行听证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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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水价可能要涨两毛 7月20日举行听证会

2010年07月16日 15:47 来源:东方今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在新乡市政府网站上获悉,新乡市发改委在该网站公布了《关于举行新乡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公布听证会日期将由原定的7月15日延期至7月20日举行。在该公告中,记者看到,新乡市发改委拟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由现行的1.50元/立方米(含转供水)调整为1.70元/立方米。 记者 王亚南

  ◎水价可能要涨2角钱

  公告显示,此次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拟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由现行的1.50元/立方米(含转供水)调整为1.7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20元/立方米,调价幅度13.3%。非居民用水价格拟定为2.55元/立方米。

  其中:原经营服务用水价格由现行的2.70元/立方米下调为2.55元/立方米,单位降价额0.15元/立方米,降价幅度为5.6%;原工业、行政事业用水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调整为2.55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55元/立方米,调价幅度27.5%;特种用水价格仍按现行价格8.00元/立方米维持不变。上述各类水价为含税价格,不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污水处理费和价外水资源费。

  新乡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乡市现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在我省各地居中下水平。

  除此之外,与新乡城市供水价格持平的是周口和郑州,低于新乡城市供水价格的有焦作、驻马店、商丘、鹤壁、济源和南阳等城市。

  ◎水价将由5类简化为3类

  公告中介绍,此次调整新乡城市供水价格会将现行的5类供水价格简化为3类。即:保留居民生活用水;将特种行业用水更名为特种用水;将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统一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

  另外,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3级,级差为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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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丽霞】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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