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爆炸事故存在诸多人为因素 四肇事者被刑拘(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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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爆炸事故存在诸多人为因素 四肇事者被刑拘(4)

2010年07月30日 08:5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后董发现该管道旁边有一根直径约15厘米的细管子,遂指示方强锋将管上覆盖的泥土挖掉,挖掘过程中导致管子接口断裂冒出白烟。

  董发现冒烟后,先是叫方强锋将挖掘机开走,自己则去找塑料厂工人报告,随后10时许现场发生爆炸。

  管道监管人被刑拘

  警方消息称,监管人蒋山尊不带地下管线图,在现场随意指定禁区,导致禁区存在遗漏

  此次,政府之所以启动拆迁,是因为城市的发展,已使得原南京塑料四厂已经被居民生活区包围,并且,拆迁之后可形成一定规模的商业用地。

  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市政府开始对爆炸地点一带的老工厂进行拆迁。不大的一块地方,曾有塑料四厂、地板厂、石料厂、液化气厂、加油站、加气站等数家工厂,除了百家液化气厂和新修建的加油站、加气站之外,其余的工厂都已经被拆迁。

  “爆燃发生前,本来地下管道主管单位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可以预防这起灾难的发生,但可惜的是他们也失效了。”一知情人说。

  在拆迁工作完毕前,塑料四厂留守工地的副厂长王侃曾告知邵、董两人,厂内马路两侧不能乱挖,地下有烷基苯厂的易爆物管道,为了确保安全,王指派员工与烷基苯厂联系。要求派员确定地下管道具体位置。

  随后,南京市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蒋山尊遣员对工地内的管道进行标注,并设立警示牌。

  记者了解到,上述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生产运营部副部长蒋山尊,已被刑拘。警方一份汇报材料显示,蒋山尊虽然明知有地下丙烯管道在一定范围内不准挖掘这一规定,但却在不带地下管线图的情况下,在现场随意指定禁区,导致禁区划定存在重大遗漏。

  “早晚出事”一语成谶

  当地化工厂密布,地价升值后,化工厂纷纷外迁,不规范拆迁为安全埋隐患,网友认为迟早出事 

  早在7·28爆炸之前,就有当地网友发帖称,这块地方早晚会出事。

  事发地合班村那一带,自解放后就是南京的工业区和化工区。

  68岁的老干部退休前曾是南京市金陵化工厂的副厂长。金陵化工厂前身叫“江南化工厂”。1963年,该厂从城区搬到合班村,也就是这次大爆炸现场的附近。

  这名老干部说,那是南京市区的化工厂第一次外迁,主要是因为城市发展空间有限,才往当时还是农村的合班村搬迁,“在市区里,工厂围墙外就是居民,只有搬到农村才能扩大场地”。

  此后,随着南京城区的发展,搬迁到合班村的化工厂从最初的一家,增加到十几家。

  这些化工厂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以金陵化工厂为例,上世纪60年代工人只有100多人,最多时壮大到1500人。

  这些化工厂又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机化工厂,“污染都往天上飞,老百姓看得见”;一类是有机化工厂,比如塑料、石化,这些工厂主要靠管道运输,管道则密布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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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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