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恢复征收石油产品出口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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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恢复征收石油产品出口税

2010年08月17日 08:3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哈萨克斯坦于16日起恢复对石油及石油产品征收出口税。

  今年7月13日哈萨克斯坦通过政府令,决定对原油出口征收每吨20美元的出口税,轻质石油产品出口税为每吨99.71美元,重油出口税为每吨66.47美元。该政府令于7月16日正式公布,并在一个月后生效。

  哈萨克斯坦财政部预计,征收石油及石油产品出口税在2010年度将为哈萨克斯坦带来约600亿坚戈(1美元约合147坚戈)的财政收入,这一数字将在2011年上升至1770亿坚戈。

  哈萨克斯坦自2008年5月17日起开征石油及石油制品出口税,其原油出口税于2009年1月26日被取消。(记者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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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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